提問時間:2014/2/8 9:29:16
我是1979-82年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雅爾塞糧庫參加工作當時小集體,82轉正至2013年5月退休,我工齡是從82年計算的,可我和同事一天上班一天退休的,可是同事是從79年計算工齡的,和同事一天上班一天退休的工齡我少三年,我9月26日到區社保局取檔案27日到市勞動局改審批后送到區社保局,。9月27 日送到區社保局去社保局給我的答復是月末,12月13日我去區社保局,李科長說等,12月20日我給區社保局打電話局長說等。。。12月19日又一個和我一天上班的退休了,也是79年開始算的工齡,為什么一起上班4個人就我自己算從82年開始算工齡, 這文件還是對人執行的嗎 ?誰能給老百姓主持個公道